关于开展2024年下半年团内“推优”工作的通知

来源:太阳成集团tyc33455发布时间:2024-11-23浏览次数:10

各基层团支部:

为进一步增强共青团的吸引力和凝聚力,激励广大青年在学习、工作、生活中发挥模范作用,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,经研究,校团委、院团委决定开展2024年下半年团内“推优”工作。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“推优”原则

“推优”工作依据《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(试行)》(中青发〔2019〕9号)文件,坚持民主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开展,各支部每半年“推优”比例不超过本支部团员数10%,实施过程中,坚持民主公开、公平公正、积极稳妥、教育引导的原则。

二、“推优”对象

“推优”对象为教工团员、在籍员工团员中18周岁以上、28周岁以下,且递交了入党申请书、基本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优秀团员。推荐对象应有1年以上的团龄。每次推荐有效期为2年。

三、“推优”程序

1.组织“推优”投票。在学院团委的统一指导下,各团支部负责具体实施。团支部根据分配名额,召开支部大会,在递交入党申请书、基本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优秀团员中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。参加投票的人员范围为团支部全体团员,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召开会议(团支部推优票决表参考附件1)。

2.产生拟推荐人选。团支部根据投票情况,确定初步推荐人选名单,填写《团支部推优票决情况报告》(附件2),报学院团委审核。其中推荐人选得票数超过应到会有投票权团员投票数的一半以上时,推优结果有效。学院团委将根据团支部报送的名单,在进一步考察审核的基础上,研究确定拟推荐名单。

3.进行推优公示。学院团委将采取公示通知、会议公布、张榜公告等形式对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。公示内容主要包括拟推荐人选个人基本情况、团组织联系方式等,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5天。公示期满后,学院团委确定推优人选,并向党支部推荐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,由学院团委调查核实,并根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关决定。

4.进行推优公告。学院公示完成后,校团委将对拟推荐名单进行统一公告。

四、材料上报

1.本次推优采用主要采取线上的方式,推优相关电子材料上交后,拟推优的同学自行在数字门户上提交个人信息,提交方式见《附件5:线上“推优”信息提交操作指南》,经上级团组织审批过后,拟推优的同学可自行在数字门户上下载电子版的附件2和附件3。

2.各基层团支部需上报的电子材料包括:

《附件2:团支部推优票决情况报告》PDF格式(1份,加盖班主任签章)。

《附件3:团组织推优审核表》Word格式(1份)。

《附件4:2024年下半年团内“推优”汇总表》Excel格式(1份)。

五、时间安排

各团支部团支书请于2024年11月27日(周三)14:00前将电子材料发送至太阳成集团tyc33455团委团务中心邮箱:wcytwtwzx@163.com。

联系人:徐老师

联系方式:0512-66550978

特此通知。

附件1:团支部推优票决表.doc

附件2:团支部推优票决情况报告.doc

附件3:团组织推优审核表.docx

附件4:2024年下半年团内“推优”汇总表.xlsx

附件5:线上“推优”信息提交操作指南.docx

 

太阳成集团tyc33455团委

2024年11月23日